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些人心存侥幸,企图以“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法院执行。日前,一名躲到山西太原的被执行人潘某某被潢川法院以异地执行方式司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潘某某因欠胡某某店面转让补偿款21万元未付被起诉,经法院判决还款后仍未支付,胡某某无奈向潢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潢川法院向潘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潘某某一直躲避外地,并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甚至无法获知其行踪。负责此案执行的万筱执行团队借助信息化执行指挥平台,利用财产查控系统对潘某某的财产进行查询,虽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银行开户记录显示其经常在山西省太原市活动。根据此线索,执行团队成员李魏巍得知潘某某近期在太原市从事经营活动。确定潘某某的住址后,执行团队立即奔赴太原开展执行。
11月8日一早,在太原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潘某某被传唤至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经过一番调解未果,李魏巍向潘某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执行后果,潘某某仍不为所动,最终被潢川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日,并委托太原市小店区法院执行。
潢川法院坚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老赖”决不姑息手软。对长期躲避以期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采取与当地法院沟通协助、异地委托执行、网上追逃、公安“临控”等方式,一个月内就有6名躲避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被抓获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李健 万筱)
作者单位: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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