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紧锣密鼓开展的百日执行攻坚活动,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关于王某申请执行赵某甲、赵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承办人在凌晨六点纷纷寻到了仍在睡梦中的赵某甲、赵某乙二人家中。被执行人赵某乙家属当场履行部分案款,其余案款愿意积极偿还。被执行人赵某甲因拒不履行被带到法院,在承办人八小时苦劝下,被执行人赵某甲终联系家人筹款交钱。
王某与赵某甲、赵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经遂平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赵某甲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65878.76元;判决被告赵某乙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8233.76元。判决生效后,二人迟迟不予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3日清晨,执行干警赶往赵某乙家时,因本人外出打工,其家人表示全家替其正在筹钱,愿意积极偿还,并偿还部分案款。赶到赵某甲家时,其大门紧闭,正在睡觉,在把赵某甲从睡梦中叫醒后带队领导对其宣读法律文书,赵某甲仍不履行,执行干警遂将其带回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接待室中承办人对其做了将近八个小时的思想工作,赵某甲在叹服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的用心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最终表示愿意履行,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联系其家属筹款前来交钱。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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