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仅用两天时间,高效执结一起涉案13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3万元的执行款送至申请执行人的手中,获得申请人的点赞。
原告史某诉称,被告胡某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购买史某的模板、方木,2014年1月经双方结算,胡某给史某出具一张75万元的借条,后经催要胡某偿还了49万元,剩余的26万元一直属于拖欠状态。史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将胡某诉至法院。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胡某将在2017年12月底前分两期还完全部欠款,协议到期后,胡某仍拒不支付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向胡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胡某仍不为所动,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该院执行局借助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胡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建设银行账户内有20余万元的存款,执行干警当即对其进行冻结,胡某迫于无奈主动联系到该院执行干警。双方当事人在重新结算后达成协议,胡某只需向史某偿还13万元,余款不予偿还,该13万元由该院执行局直接从所冻结的银行卡里划扣,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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