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接到了执行局罗法官的电话,说我的执行款到位了,大清早听到这个好消息实在是太高兴了”。7月16日早上刚过八点,申请人陈某某就早早的来到了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不停地向执行法官表达着自己的兴奋心情。
陈某某在该县经营一家彩票投注站,2016年4月份,马某在其投注站多次赊购中国福利彩票高频481,共计3.4万余元,并向其出具了欠条。陈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马某诉至该院,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马某先偿还3千元,剩余31300元及利息于2018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协议到期后,马某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陈某某索款无望后遂向该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罗浩多次与马某联系沟通,马某每次都称正筹钱还款,但到了承诺的还款期限后,又总是找理由推脱,始终不见其实际还款行为。执行法官一方面向马某下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手续,另一方面与申请人陈某某取得联系,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等情况。经查,马某系我县一科级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得到该线索后,执行法官不顾烈日炎炎,立即赶到马某所在单位,了解到其近期正在休假,执行法官当即拨通了马某的电话,告知公职人员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一旦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司法拘留,将对本人及单位造成恶劣影响,再次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最终,迫于法院巨大的执行压力,马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于周一一大早将部分执行款送至该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马某于本月底将剩下的执行款支付给陈某某。至此,一起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在该院执行局法官罗浩的努力下被妥善解决。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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