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清晨5时许,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早早来到距该县30余公里的马山口镇,将正准备外出上班的被执行人闫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2014年,被告闫某向原告齐某借款6万元,同时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借款到期后,闫某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齐某遂诉诸法院,请求闫某还款。经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由闫某分两个月偿还欠款,每个月偿还3万元,直至本息还清。
闫某未按协议约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齐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闫某家中,但均未找到人。给其打电话,对方以“现在自己十分困难,根本没钱还款”为借口敷衍了事。此后,闫某的电话便再也打不通了,和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联”。
7月29日晚上,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举报,称这两天闫某回到家中,每天早上六点左右从家中出发去附近一家工厂上班。得到线索后,执行法官当即部署决定第二天清晨前往闫某家中对其采取执行措施。
当执行法官赶到闫某家中时,闫某十分吃惊,没想到执行法官竟这么早都上班了。经释法明理,闫某仍拒不还钱,在向其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依法将其司法。 记者 张定有 见习记者 周美娇 萌友 屈熙尧/文图 来源:映象网-猛犸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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