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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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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8-9-3 11:05:37  点击数: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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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8月31日上午,洛宁县公安局在县城东花坛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为了搞好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洛宁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马怀庆事先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进行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洛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葛现通抽调政治处、宣传科、警令部、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科、后勤科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筹备会,周密安排。宣传科同志提前着手准备,精心策划,全力以赴做好宣传手册、制作横幅、录音、照相、摄像、摆放展板及内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洛宁县城东花坛繁华热闹,人员密集,十字路口过往行人多,车流量大。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和发放市局下发和县局制作的宣传手册、播放录音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广泛宣传。设立专门岗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图文并茂、设计精美、以案析法、释疑解惑的展板和宣传手册吸人眼球,让过往行人驻足观赏品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许贵午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宣传工作,中共洛宁县公安局第一党支部书记、政治处副主任、宣传科负责人张伯伟手持话筒大声向过往群众讲解如何扫码关注网络举报平台“洛宁公安扫黑除恶专项办”微信二维码、“洛宁公安”微信二维码、“平安洛宁”新浪微博二维码,前来围观的年轻人拿着手中发放的宣传册纷纷欣然扫码关注。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韦鸽及文职王琦、警令部110指挥中心女民警郜文焕及辅警李琦、出入境管理科辅警王金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马昭原及辅警田少新、雷浩飞等同志耐心细致地向围观过往的群众讲解举报详细地点、电话举报和电子邮箱举报的方法和途径及《洛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人证人保护规定》。宣传科副科长裴永品、文职孟占国负责照相摄像,跑前跑后抢拍美丽瞬间。在洛宁县广播电视台制作录制的音频,通过高频音的音响反复播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录音,从而使现场气氛热烈高涨,营造了强大的扫黑除恶声势。与之同时,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科、治安大队户政室、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还发放了便民利民服务资料。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册及相关资料20000余份,让广大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铁腕扫除黑恶的决心,充分展示了洛宁警方向黑恶宣战的必胜信心,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新颖、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好评如潮,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注重宣传对象的广泛性。向过往围观的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和有关法律常识,鼓动群众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二是注重宣传方式的灵活性。宣传科同志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扫一扫微信微博公众号,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着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三是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把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和便民服务资料送到老百姓手中,得民心,顺民意,警民联手共促社会和谐,共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频共振,通力配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通过此次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大大提升了公安民警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使活动现场过往围观的群众进一步认清了什么是黑恶势力及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表现、危害、后果,提高了广大群众扫黑除恶的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的扎实开展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从而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热潮。 (通讯员 张伯伟)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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