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广泛使用,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利用其骗财骗色。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李某利用微信假恋爱的方式,诈骗了女子赵某26万元。最终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6年,男子李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女子赵某,二人在虚拟的世界里互生好感。微信里李某细心果敢,遇事都设身处地为赵某着想,李某很快取得了赵某的信任。2016年年底至2016年9月,李某自称能帮助赵某购买西平县城的低价房,以购房需交纳定金、交纳楼层调换费用、补交面积差费用、交纳物业费等名义先后骗取赵某人民币共计26万元。后赵某一直向李某追要房子,2017年11月,李某找人办理了一本房屋所有权人为赵某的假房产证,交给赵某。赵某发现该房产证为假证后,让李某退钱,李某因无钱退还,遂给赵某出具了一张借款为人民币26万元的欠条。之后,李某每次总是以没钱为由拒不退钱,赵某便报了案。
遂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退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李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虚拟网络交友需谨慎,在交往过程中,千万要注意考察对方的人品和动机,尤其是涉及财物往来的,一定要多加小心,注意甄别对方的真实目的,切不可不经实际考察了解,就将大额钱财转给对方,否则可能会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同时,也警示那些企图以此类方法骗取财物的不法分子,相关诈骗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要及早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遂平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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