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的电话,称自己无法购买飞机票,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因涉借款合同纠纷案被限制进行高消费,被执行人立即通过网络转账将案款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遂平县的张某因生意周转向朋友王某借款6万元,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张某并未按时偿还王某借款,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仍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张某并未理会,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张某银行帐户有少量存款,便将其帐户冻结,并限制其进行高消费。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的执行措施。张某被限制高消费后,无法够买飞机票,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经执行法官说明情况后,张某悔不当初,立即通过网络转账将案款交至法院帐户,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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