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10日至11日,河南省淮滨县交警大队联合派出所开展夜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行动取得明显战果。
5月10日晚20时30许,机动中队民警在乌龙大道与平安大道交*口设卡查酒驾时,发现一小轿车在接近卡点时停车,见此情景,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叫陈某某,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陈某满身的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交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行为给予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0日22时许,桥头园区民警在该县西城大道大富浴场附近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豫SK2R**的小轿车,经查,驾驶员徐某某。在接受检查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交警依法给予徐某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1日14时40分,赵集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该镇李岗路口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无牌“五征”农用运输车,经查,该车驾驶员叫郑某某。经查询,未查询到郑某某办理过驾驶证记录,这时民警闻到其浑身的酒气,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交警依法对郑某某无证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罚款2700元。
5月11日21时20分许,桥头园区民警在该县栏杆街与乌龙大道交*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豫SU16**两轮摩托车。经查,驾驶员叫王某某,驾驶证与其所驾驶车辆类型不符,在接受检查时王某某还浑身散发着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准驾不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交警依法给予王某某罚款2900元、驾驶证记24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据悉,此次行动,该大队共出动警力200人次,警车18辆次,共查处4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图为该大队夜查行动时的情形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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