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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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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滨:一男子准驾不符被处500元驾证记12分
 更新时间:2019-5-28 16:06:48  点击数: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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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111时许,河南省淮滨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王罗337省道3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甘NP6***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在路上行驶。

经查,该车驾驶人叫耿某某(河北省人),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时,耿某某十分紧张,不正面回答民警问询。民警随后将其带至中队检查。经查询,耿某某所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为C4,与所驾驶的机动车不符。

后淮滨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耿某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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