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人民齐心协力致力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形象明显改善,然而,一些不文明的“牛皮癣”始终成为创卫路上的“绊脚石”。近日,一名非法喷涂小广告的男子被西平县公安局依法拘留。
2019年8月18日12时40分许,西平县公安局柏苑派出所接到柏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发现一个往白墙上喷涂小广告的人员。
接到报警后,柏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柏苑办事处。经了解,近日,柏苑办事处为了给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将辖区多处墙体重新粉刷了一遍。结果,8月16日一大早,办事处工作人员发现在一夜之间,辖区内西漯公路南段、汤买赵路北段等路段两侧刚粉白的墙体上被人喷涂了30余处“改梁137********”的小广告。气愤之下,工作人员便按照广告上的电话与对方联系,谎称家中房屋需要“改梁”。直到8月18日中午,对方才赶到西平与工作人员见面。见到非法喷涂小广告的男子后,工作人员及时报警。
经查,该嫌疑男子兰某,系河南省镇平县人,8月15日20时许,他驾车来到西平县柏苑街道办事处辖区。趁晚上行人稀少,兰某用自喷漆连夜在柏苑辖区内西漯公路南段、汤买赵路北段等路两侧刚粉刷一新的墙体上喷涂30余处“改梁137********”的小广告,污损了刚粉刷的墙体。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兰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嫌疑人兰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西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喷涂、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违规线索,对非法喷涂、张贴小广告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创卫进行时,让我们携手为我县创卫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西平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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