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河南省遂平县的李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依法司法拘留15日。
张某申请执行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因个人原因向申请人张某借款3万元,逾期后迟迟不予归还,在法院审理判决后,李某仍不还钱。无奈之下,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仔细阅卷等。并多次联系、督促张某尽快还清欠款,并向张某讲述如仍然拒不履行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但张某仍迟迟不予履行,借口花样百出,几次联系后直接拉黑了承办法官的电话,并扬言:就是不还钱,不过借了3万元,到底要看看能把自己怎么样了。
近日,在申请人的协助之下,承办法官终于在早上5点半的时候,在某集市上找到了正在卖鱼的张某,张某在看到承办法官的和申请人李某一同到来之后,不但不提还钱之事,竟当场辱骂起来。
不听劝诫,态度蛮横的张某,终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言语辱骂执行法官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诚实守信是中华的传统美德,好借好还亦是诚信的根本,世上无侥幸之事,美德应该传承。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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