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
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考教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睢县粮食局副局长屈家让违规操办其父亲三周年忌日问题。
2019年1月23日是屈家让父亲去世三周年,在1月20日下午,屈家让以打电话和当面通知的方式,邀请18名乡镇粮油公司经理参加其父亲三周年忌日宴请,待客2桌,收受18人礼金3600元。
2019年6月14日,屈家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3600元予以收缴。
2.睢县尚屯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吴传祥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6日,市县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吴传祥办公用房面积为16.4平方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2019年7月16日,吴传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睢县河集乡干部阮新波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9年3月25日下午,阮新波私自驾驶公车豫NL8556下班回家,并将车停在自家小区门口。
2019年4月29日,阮新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睢县孙聚寨乡常庄村支部书记王光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5月,王光明在为该村群众办理申报危房改造之际,收受群众300元左右的礼品,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19日,王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了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干部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表明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工作需要持之以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使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来源:廉洁睢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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