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遂平县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在一天之内执结了11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为10名申请人拿到了劳务费10万余元,并于10月30日上午,为申请人一一办理了领款手续。
2018年年底,吴某雇佣王某等人在遂平县某汽车维修厂工作,拖欠劳务费共计10万余元,该欠款经王某等人多次追要,均未支付。无奈之下,王某等人将吴某和遂平县某汽车维修公司一同起诉至法院。经遂平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吴某、遂平县某汽车维修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支付原告王某等人劳务费共计102561元,二被告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协议生效后,王某等人多次催要,二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王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吴某名下有2辆轿车,银行账户有存款,遂对其账户进行冻结,但该账户余额不足,不足以执行。吴某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后,主动来到法院让与其公司协商。承办人多次拨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均无人接听,此次协商无果。眼看着已经过了法定期限,在承办人即将采取下一步执行方案时,10月29日早上一上班,吴某再次来到法院找到承办人,同时,还联系了10名申请人前来法院进行协商还款。吴某称听说拒不履行可能会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成了“老赖”的话,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意,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能够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调解中,承办人不断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吴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迟不愿当场支付劳务费,双方故达不成一致意见。承办人见吴某此次仍没有履行义务的意思,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吴某去医院体检的路上,承办人仍不懈努力的做吴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释理明法,告知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承办人的悉心劝导,吴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即联系其家属进行筹款。截止到当天下午19时,吴某及其家属通过微信转账、网上银行等形式将执行款102561元足额打入法院账户。翌日,承办人联系申请人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至此,遂平法院11起涉及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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