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经过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快速执结。
张某从李某处赊购种子化肥款39256元,因张某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将其诉至遂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欠款,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张某支付李某的全部欠款。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数月后,李某因病去世,李某的家人又多次找到张某催要货款,但其仍未支付货款。李某的家人遂于4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按照程序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张某执迷不悟,不愿意履行义务。自立案以来,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向其释法明理,虽然李某已亡故,但二人曾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于情于理也要履行未完成的义务,执行干警柔性执行,努力调解,最终,促使张某和李某的家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将欠款转至法院账户,法院工作人员随即将执行款转至申请人账户,李某家人收到转账后,表示愿意承担案件的执行费用,并出具了结案证明。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