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两名谎报警情不更正的村民帅某某、孙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之处罚。
5月8日7时许,淮滨县马集镇村民帅某某报警称,其放在农场内的一台汽油发电机和一台深井潜水泵被盗。
接警后,淮滨县公安局马集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勘查,经过近四天的调查走访,民警认为该案疑点重重。据此,民警将帅某某和农场看护人孙某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民警发现二人说话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最终两人向民警承认,发电机和潜水泵并未被盗。
原来,当天帅某某发现农场仓库内的窗玻璃有破损,在没有仔细察看物品是否丢失的情况下,就仓促报警。后帅某某在孙某某告知其抽水泵被他人带走保管的情况下,帅某某仍未及时将真实情况告知警方,反而串通孙某某一起继续隐瞒警方。两人的行为严重浪费了公安机关的时间和警力,且已构成妨碍社会管理。
后淮滨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分别给予帅某某、孙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之处罚。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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