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规范、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对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措施上下功夫,加大失信惩戒普及力度,形成执行有利局面,积极打破被执行人消极对抗执行的心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2020年5月19日,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先后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案款35万余元。
史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对其释法明理,其始终无动于衷。因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随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史某感受到“失信黑名单”和“限高令”的双重压力,这才慌了神,便主动将欠款5万元还予申请人。
某食业公司因拖欠农户胡某、张某生猪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该案涉及民生问题,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下达了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启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充分掌握该公司的财产状况,确保做到应执尽执。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多番释法析理,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和强大的失信执行惩戒措施的威慑下,该公司主动将欠款转至胡某、张某二人账户,执行到位案款30万余元。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予以成功执结。
目前,遂平法院通过加大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力度,使失信人迫于舆论和道德压力,逐渐转变思想,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促使执行效果显著提升。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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