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杨某履行了法律义务。
衡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西平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杨某归还原告衡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杨某发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杨某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偿还。法院寻找多日终于抓到这位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并决定实施15天的司法拘留。 经过了五天的“面壁思过”,加上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后,杨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坐在执行法官面前悔悟着,并在当日主动偿还一部分债务。 执行强制措施是推动执行工作顺利推进的利器,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西平法院把执行强制措施用足用好用到位,依法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和惩戒力度,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实际执结。
西平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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