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冯某,我现在就是法院履行义务,我能把扣押的车直接开走吗?”“可以的。”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成功执结一起夫妻之间的扶养纠纷案件。
据悉,魏某与冯某2009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9年10元魏某因患乳腺癌长期在医院治疗,丈夫冯某对魏某病情不闻不问,魏某基本生活及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遂将冯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冯某需限期支付给魏某医疗费18947元、扶养费6755元。判决生效后,冯某并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找到其本人进行沟通,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无条件履行,若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可以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司法拘留等措施,然而冯某置若罔闻,毫无履行义务的想法。后经查控,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营运出租车,于是将该车辆进行强制扣押,被执行人看到自己的车辆被扣押,这才意识到法院所说的强制措施并非儿戏,于是请求法官给自己几天时间筹钱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拿着现金来法院履行义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及时联系申请人魏某前来法院领取扶养费。
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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