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拘传被执行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据了解,被告张某飞雇佣原告张某坤在某小区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验收后,经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款13000元,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拖至今未给付工资,原告为了维护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西平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张某飞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某坤工资款13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疫情期间,久拖工资让原告的生活更加困难,于是向西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韩旭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1月19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一行赶到被执行人张某飞家中,将其拘传到西平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被带至西平法院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积极主动将执行款交至申请人,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农民工讨薪无小事,强制执行暖人心”,执行干警韩旭通过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帮助农民工兄弟拿到了拖欠许久的劳务报酬,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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