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艳琦,女,1986年12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庭长。先后被遂平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先进个人,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驻马店市优秀青年法官”、“驻马店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理论学习,做理想信念的坚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警,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升自身政治素质。能够积极投入到院里组织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各项活动之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业余时间,通过学习强国,钉钉等平台学习,为自己“充电”,将学习贯穿于审判工作中,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二、注重矛盾化解,做平安遂平的守护者
基层法庭案件看似比较简单,实际上不少纠纷往往因为矛盾尖锐,疑难复杂而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如何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她积极探索和规范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案件调解结案率。
三、坚守司法初心,做法院形象的维护者
始终以“做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践行初心使命,在办案过程中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注重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强化思想教育,教育庭室干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无怨言、无条件服从党和政府的安排。
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平淡而又辛苦,但她却不计个人得失,默默躬行,用自己的真心去化解每一起纠纷,用真情去调解一桩桩家庭矛盾纠纷,将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看到基层人民法庭法官最美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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