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光山县人民法院:男子非法卖卡被判刑
 更新时间:2021-11-18 10:16:43  点击数:2561
【字体: 字体颜色

收购银行卡,一张两千元······看到这样的信息,是不是有点心动?但如果轻信这样的“好事”,随意将银行卡卖给他人,极有可能沦为犯罪的帮凶。

2020年10月,失业的李三(化名)刚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求职状态,结果就被人添加为好友,并被拉进了一个兼职微信群。李三翻阅群消息,里面也确实充满了五花八门的招聘和求职信息。直到某天,有人在群内发布了一条收购银行卡并允诺一张银行卡支付2000元的信息,引起了李三的注意。于是想来钱快的李三主动添加其微信,私下联系卖卡事宜。

2020年12月,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李三还是将两张银行卡卖给了对方。尝到甜头的李三并没有收手,在其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母亲的一张银行卡也卖给对方。通过出售三张银行卡,李三非法获利6000元,而这三张银行卡也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了24起电信诈骗。被害人损失惨重,纷纷报警。李三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很快就被抓捕归案。

李三因贪念追求蝇头小利,无视法律红线,最终坠入了犯罪深渊。日前,光山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李三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对李三非法获利的6000元也予以追缴。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群众的财产安全,而非法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等则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重要的“作案工具”,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光山法院提醒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看好自己的卡,既不能被他人窃用,更不能因些许“报酬”,主动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而铸成大错,否则悔之晚矣。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

pic
  • 上一篇: 河南淮滨县北城派出所30分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
  • 下一篇: 遂平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54万余元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