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罗山法院一次性成功调解6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22-6-13 9:52:10  点击数:2506
【字体: 字体颜色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最主要的推动力之一,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随着网络消费购物的不断发展,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普遍,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2022年5月1日起,罗山法院获批辖区内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近日,该院便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一次性成功调解六起电商领域侵害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纠纷,以诉前化解的方式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档增速,为支持企业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基本案情
     原告杭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现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五家公司(五家公司共开设经营六家网店,其中一家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两家店铺),未经授权,在某电商平台内销售与原告创作的美术作品的外形高度相似的毛绒玩具,已涉嫌侵犯原告美术作品著作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2年5月,原告公司将六份诉状递至罗山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原告享有的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调解经过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王世林同双方多次沟通了解查明,六份诉状的被告公司实际经营者均为同一人。被告对于自己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销售相关毛绒玩具,侵犯原告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事实无异议,同意调解协商解决,但在赔偿金额上仍有分歧。
     受疫情防控形势影响,原告又远在其他省份,调解员决定通过互联网调解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他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向其讲明侵害他人著作权的风险和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他耐心地为原告公司分析利弊,以求最快方式解决纠纷,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最终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至此,这六起侵害美术作品著作权纠纷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得到妥善化解。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惯偷半夜行窃 西平民警凌晨出击抓获
  • 下一篇: 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以“三会合一”形式助推工作开展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