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工程款,为你们高效率的办事速度点赞!”11月17日上午,申请人杨某将一幅写着“司法为民、执行神速”的锦旗送到了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咏庆、郭世杰手中,借以表达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与肯定之情。 2018年,原告 杨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杨某依法履行了义务,被告仅给付了原告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2022年 5月,原告杨某将被告某公司诉至法院。同年8月,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某公司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查阅卷宗,了解案件详情,并对被执行人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网上查询,经查,被执行人某公司名下账户有足额资金,遂提起冻结。冻结之后,再次联系某公司,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阐述冻结账户将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且告诫某公司,如果依然固执己见,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承办法官的利害分析下,被执行人某公司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于当天将案款汇入法院账户内。至此,案件执行完毕。该案的快速执结,不仅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鲜红的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之情,也是对法院为民工作的激励与鞭策。在下一步工作中,西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把为民办事贯彻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西平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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