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们的这笔货款终于被要回来了!”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申请人的配合下,前往信阳,将躲避执行的罗某甲一举抓获,通过软硬兼施,这起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据悉,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1年11月,被告罗某甲在被告罗某乙和被告吕某某的担保下出具欠条向原告西平某公司购买104700元饲料,后被告罗某甲支付饲料款50000元及相应利息,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归还剩余货款54700元及相应利息。原告遂将三人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经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罗某甲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偿还西平某公司饲料款547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罗某乙及被告吕某某承担保证责任。 案件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遂向西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始终躲藏未露面,后执行干警通过强制执行从担保人吕某某处执行3万余元,剩余款项一直没有执行回来。在执行干警和申请人的密切配合下,终于在近日得知被执行人罗某甲的下落,于是执行干警当机立断,组织几名干警驱车前往信阳罗某甲家中,成功将其抓获。 在现场,执行干警王咏庆坚持做被执行人工作,通过多番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一直推脱没钱,执行干警遂采取强制手段,将其带到车上,准备返回西平,在回程途中,被执行人担心被拘留造成的一系列后果,终于态度软化,将剩余款项当场履行完毕。 本次跨市执行,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威慑。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出重拳、下重手,争取执行工作迈出新突破。(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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