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孙国君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后,被告遂支付了原告9万余元现金。
据悉,2023年1月,冯某(男)与王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后冯某及家人在1-3月间先后向王某转款2000元、支付彩礼99000元、转款5000元。但王某在1月下旬外出打工后,渐渐不再联系冯某。冯某后来向王某催要彩礼未果,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彩礼96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孙国君依法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冯某提供了微信、银行转账记录截图等力证事实,但王某却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庭后,孙法官结合男方提交的证据、庭审调查,认真耐心地和女方进行沟通,确认事实后依法作出了判决。送达裁判文书后,孙法官又及时对女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女方自动履行了返还彩礼的义务,并提着一大袋现金亲自交到了原告手上。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不仅注重充分发挥诉前、诉中调解作用,也强调及时对判后文书进行答疑解惑、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提高法律意识,自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等,从而切实缓解执行压力,有效解决纠纷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西平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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