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1 13:14:02 来源:检察日报
在过去的一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和社会矛盾的凸显,中国的影响性诉讼更具有制度价值,剖析对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典型个案,探讨其中蕴含的法治价值,能够帮助我们揭示出法律制度改革和发展的着力点,尽早驱散人治的阴霾。
2012年,没有任何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影响能够超越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这起案件的轰动效应,并不是罪名有什么新鲜,而在于受审者身份的特殊及其背后的巨大冲击力。
2012年,针对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人犯罪,中国司法机关首次在中国境内使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行使司法审判权,其意义不仅仅是告慰了死难者,更在于创立了全球化时代国际司法合作的典范。
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现有金融体制无法满足企业对资本的渴求,这给民间金融提供了发展乃至急速膨胀的空间。2012年,吴英集资诈骗案凸显了民间融资的困境。
……
这些案件揭示出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也折射出法治和社会改革的空间,警示世人、启迪民智,驱散人治阴霾,点滴推进法治中国。
2013年1月13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吴英集资诈骗案、大学生村官诉重庆市劳教委案等十大案件入选“2012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近30位专家分别从刑法学、社会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角度对十大影响性诉讼进行了点评。
公权、私权冲突最受关注
近年来,公权与私权冲突的案件居高不下,公众对此类案件尤为关注。在十大影响性诉讼中,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保障的案件就有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诉重庆市劳教委案、陈平福发帖被捕案、陕西安康冯梅建“大月份”引产行政处罚案。其次,自然之友、重庆绿联会、曲靖市环保局告陆良化工铬渣污染案,刘艳峰诉“表哥”工资信息公开案也涉及到公民权利。
对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林维认为,对于公权和私权的冲突关注度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表现,也是公民对权利意识觉醒的集中体现。
“言者无罪”与“因言获罪”在2012年再次激烈博弈。宪法第41条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对国家机关和公务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监督权,不能因为某些人不喜欢或其言词不当而轻易动用公权力予以追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认为,福建的陈平福发帖被捕案具有极强的代表性,从一个新的角度实践了言论自由的宪法规定,凸显出法治价值。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认为,这桩案子意义之一是刑法和宪法在理念上的对接。
此前,舆论对于劳教制度的口诛笔伐,多停留于抨击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据问题,而任建宇一案的发生则引发了人们进一步的担忧,即劳教制度很有可能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外特权。对此,林维分析认为,历史上劳动教养给社会带来的好处不能成为其在现在拥有合法性或者正当性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周道鸾说:“无论是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出发,还是从依宪、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出发,都应当立即着手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修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在此之前,应严格依法限定其适用范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认为,应当废除劳动教养,实现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法律的无缝对接。2013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透露,劳动教养制度将暂停施行。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