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桦甸男子酒后打车不给钱 打伤的哥致昏迷不醒
 更新时间:2014-3-16 19:37:12  点击数:3173
【字体: 字体颜色

 的哥昏迷路边头上有血迹

  2013年12月21日1时30分许,一大车司机在途经桦甸市大兴街西侧时,发现道路北侧躺着一名男子,头部有血迹,昏迷不醒,附近还停放着一辆出租车,他立即报了警。

  桦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相关警力赶往案发现场,同时,拨打“120”联系医护人员赶赴现场。经查,警方初步得知昏迷路边男子叫单红卫,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由于伤情严重,单红卫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后,仍处于昏迷不醒状况。

  “根据现场血迹及单红卫头、面部伤情,我们初步判定他的伤系被人殴打所致。由于单红卫始终处于昏迷状态,案发现场四周又空旷无人,案情没有任何线索,案件侦查一时间陷入僵局。”桦甸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林楠说,为了尽快破案,立即组成的专案组,并要求专案组民警对案发现场周边进行地毯式排查和走访,这其中包括调取周边道路的监控录像,全力寻找线索。同时,民警围绕单红卫接触的人进行工作,寻找矛盾点。

  事发前的哥曾报过警

  经过刑警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单红卫在受伤前,曾开车到过磐石市呼兰镇,并向磐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打电话报过警,称其从桦甸市拉一醉酒男子到磐石市呼兰镇,该醉酒男子不给车钱要走,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获此情况后,当时我们就想到,出租车上的钱物没有丢失,是不是单红卫被打和当天承载的醉酒男子有直接联系。随后,醉酒男子成为作案最大嫌疑人。”林楠说,围绕醉酒男子乘车行走路线,专案组对桦甸市刑满释放及前科劣迹人员进行认真梳理,重点对有过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前科劣迹的男子进行工作。经查,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系山东省济宁人,暂住桦甸市,该人2010年在桦甸市因聚众斗殴被判刑,2013年5月刑满释放,无正当职业,无固定住址。经查,此时王某像人间蒸发一样,不见了踪影。

  警方巧施策嫌疑人主动交代罪行

  为了寻找坐过出租车的王某,专案组民警一方面与济宁警方取联系,一方面加大对王某曾经接触过的人进行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9日,民警排查得知,近日王某在桦甸市明华街一旅店出现过,林楠带领民警迅速赶到旅店,将嫌疑人王某带回公安局。

  “因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王某就是伤害单红卫的凶手,为了谨慎起见,我要求民警既不能放过罪犯,也不能冤枉好人原则下对王某进行询问。”林楠说,在社会上浪荡多年的王某对警察有着敌对情绪。“你们找我来干吗,我现在可是正经人。”看着漫不经心的王某,民警微笑着说“少林寺出来的铁拳,谁不知道呀,最近你又冲谁挥拳头了。”王某一听洋洋自得的述说着他的战绩,当说到他给敢玩横的出租车司机一顿左勾拳,右钩拳时,民警们为之一振。就这样,王某在显摆能耐的情况下交代了打伤单红卫的经过。

  不给车钱还将的哥打伤

  据王某交代,2013年12月20日晚,他与朋友喝完酒后,就想去磐石市呼兰镇联系卖玉米籽的事,22时许,他坐上单红卫的出租车,以车费150元的价格让单红卫把他送到呼兰镇。到达呼兰镇后,他就不想给车费,单红卫拨打了报警电话后,他还是没给钱。单红卫一气之下将他拉回了桦甸市。由于喝多了他一直在出租车上昏睡着,等他醒来时,发现出租车将他拉回了桦甸市,一气之下,他下车拽过单红卫一顿毒打,然后扬长而出。

  王某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么一顿暴打,将单薄的出租车司机单红卫打得至今昏迷不醒,单红卫的家人借遍了亲戚朋友为其看病,目前,已花费了30多万医疗费。王某从警方处得知单红卫的伤情后,一下子瘫在了地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pic
  • 上一篇: 男子酒壮胆偷走单位保险柜 警方4小时后人赃并获原创
  • 下一篇: 龙亭法院2014年首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案开审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