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受保护
 更新时间:2014-3-29 11:35:56  点击数:3136
【字体: 字体颜色

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受保护 

  鲁某与侯某在同居期间生育一子一女,后 来两人自愿达成了解除同居关系,子女归鲁某抚养。在子女抚养费上,双方一直达不成协议。 鲁 某诉至法院。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时水池铺法庭办案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原被告双方释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侯某每年给付两个子女抚养费共计6000元。(付磊)

  

pic
  • 上一篇: 顺河区法院认真部署学习习近平兰考讲话精神
  • 下一篇: 中央巡视组分别进驻天津、河南开展巡视工作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