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广网讯 (通讯员 宋国强)一位“傻子”手拿外币上了一辆长途客车买票,并称不用找零。遭到拒绝后,三位“托儿”表示这是欧元,至少能换1000多元人民币,并与“傻子”高价兑换,于是,一些不明真相的乘客也跟着兑换,事后才发现这原是一场骗局。8月3日,睢阳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4年3月7日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伙同李某胜、李某玉、袁某某、张某某(另案处理)预谋后,在商丘发往郸城的客车上,由张某某扮演“傻子”上车后打算用秘鲁币买票,遭到售票员拒绝后,由王某某冒充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谎称这张外币是欧元,至少可以兑换1000多元人民币,李某胜、李某玉冒充乘客当“托儿”,用400元与张某某兑换两张秘鲁币的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现金1300元和金戒指一枚,经鉴定该金戒指价值1205元;骗取被害人冯某某现金1900元和金戒指一枚,经鉴定该戒指价值1953元。骗得财物后,由被告人袁某某开车接应四人逃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李某胜、李某玉、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秘鲁币充当美元、英镑或欧元等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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