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来了两个记者,4000块钱打发走了。这次又来了两个记者,拿走了2万块。”8月7日,南阳市某县一乡政府土地所工作人员发出了这样的无奈感慨。
原来,8月6日,自称北京“经济视×”杂志社记者的两个人,在该县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上述乡政府土地所采访土地事宜。为了息事宁人,在宣传部工作人员和记者的示意下,该土地所向这两个人支付了2万元。
据了解,类似这样的事情在县乡级的基层单位相当普遍。一个曾在许昌市某县任过多年乡长职务的朋友深有感触。他说,每个乡每年接待这样的记者都不低于20起。一般情况下打发走一个记者要给2000元。一旦遇到特殊的情况,还要特事特办,支出只会更多。
“敢怒不敢言啊。”“不管是真记者假记者,打发走了才心安。”“敢报警,我们自身也完蛋了。”“他们一般都是找到了基层政府存在的相关问题,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只好花钱买平安。”
通过调查发现,参与新闻敲诈的新闻记者,一般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媒体自身无知名度无影响力,记者只能靠拉赞助生活,媒体自身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大开绿灯;二是媒体地方驻站记者,仗着天高皇帝远,雄霸一方,吃拿卡要,为所欲为;三是没有新闻采编资质的网络媒体,以媒体名义进行监督性采访报道;四是通过在电视台或报纸上承包一些栏目或板块,以采访之名,行创收之实;五是完全依靠敲诈勒索、坑蒙拐骗来赚取生活费的假记者,但他们往往与真记者串通勾结。
对此,基层单位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新闻记者队伍的纯洁性,重塑新闻记者“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光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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