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首次盗窃尝到甜头 再次盗窃终吞苦果
 更新时间:2016-3-9 18:57:08  点击数:2487
【字体: 字体颜色
    法律底线不能越,侥幸心理不可有。然而,鄢陵县有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盗窃一次尝到甜头后,竟抱着侥幸心理再次实施盗窃。这一次,他没有那么幸运了,最终落入法网。日前,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对他提起了公诉。

  他叫石某,今年38岁,是鄢陵县马坊乡人。2015年12月15日18时许,他到许昌市区办事。路过一花卉市场时,想到快要过年了,曾答应送花给朋友,便决定去买几盆。于是,他走进该花卉市场,来到一家花店门前。花店门口摆放了很多花,他从中选出自己想要的后,便去敲花店的门,想要询问价格,却无人应答。怎么办?他没有想到再换一家花店,而是贪心顿起。于是,他搬了6盆花装进自己驾驶的车辆。为不被人发现,开车走时,他还找来迷彩布将车牌号遮住。

  花店老板会不会发现自己?会不会报警?回家后的石某心里有些害怕。几天后,他佯装买花,再次来到该花卉市场,打探情况。花店老板始终没有提丢花的事情,他有些得意,便考虑再次盗窃。2015年12月29日18时许,他又来到该花卉市场,趁人不注意搬走了一盆山茶花和一盆海棠花。岂料,这一过程被花店老板孙某通过视频监控设备看得一清二楚。

  眼见自己的花被盗,孙某一边报警,一边拿根木棍冲了出去。看到石某已开车离开,孙某就驾车在后面追。追至鄢陵县梅榕路某小区门口时,石某的车被门卫拦住。趁此机会,孙某驾车猛撞石某的车。石某吓坏了,先被看热闹的群众围住,后被赶到的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花木盆景案值4250元。

  案件移交至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该检察院审理后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两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决定对其提起公诉。

pic
  • 上一篇: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老赖”被判拘役五个月
  • 下一篇: 男子入室偷1.5元因主人回家逃窜 被判拘役4个月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