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起贼心去盗窃,却被反锁院内被抓。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并宣判了这起盗窃案,以被告人易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6年1月27日,易某在外喝完酒回到家后,因为言语不和就与妻子发生了争吵。28日凌晨1时左右,易某便离家外出,2点左右,易某走到了某村民组,看见孙某家的大门没有关紧,便溜进其屋内,在一楼卧室的抽屉翻找财物。睡着的孙某被惊醒后,便假装不知道,等到易某溜到二楼翻动物品时,孙某立马起床,把院子大门反锁,打开灯并呼喊求助,街坊邻居赶到后将易某围困在院内,直到派出所民警将易某带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某深夜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 者:段祖号)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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