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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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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换来5天行政拘留
 更新时间:2016-10-10 6:35:57  点击数: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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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网上公开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我市一网民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此前,该网民为了提高微博阅读量来赚取广告费,曾发布派出所民警暴力执法的虚构事实,被大量网民阅读和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9月14日,名为@洛阳之窗的新浪微博网友通过微博发布《洛阳金谷园派出所疑似暴力执法》一文,称金谷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将路过的热心市民打倒在地,一名便衣人员将两名围观者的手机抢走并摔到地上。

  后经本报多方求证,证实该微博多处内容和事实不符,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不存在暴力执法、滥用职权等问题。

  针对@洛阳之窗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问题,经车站派出所调查,办案民警将发布不实信息的男子赵某抓获。赵某今年31岁,涧西区人,无业。据其交代,他在2014年注册名为@洛阳之窗的微博账号,通过发布吸引公众眼球的本土事件来扩大微博知名度,提高阅读量,再帮他人发广告牟利。

  赵某称,9月14日,他在网上看到一则谴责公安机关民警暴力执法的网帖后,未经核实就对网帖内容进行加工编辑,虚构事实后通过微博发布,希望提高阅读量,招揽广告牟利。

  短短两天,该条微博被转发134次,被评论334次,被点赞157次,不明真相的网友在赵某的误导下,对处警民警进行谴责抨击,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给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赵某虚构事实,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已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车站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洛阳晚报记者 牛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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