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谁也没有想到,河南驻马店一个盗窃团伙竟牵出几名贪污腐败的县领导。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平舆县原常务副县长龚红勇受贿的一审判决书。龚红勇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他落马的导火索,正是60万元贿金被该盗窃团伙偷走。
根据龚红勇供述,2010年10月,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屈东森到平舆考察,准备在平舆县投资建设一大型综合市场。征得100余亩土地使用权后,因拆迁难度大,项目迟迟未能推进,为尽快推进拆迁工作,屈东森决定向龚红勇行贿。
2011年10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屈东森到龚红勇位于平舆县政府院内领导公寓的住室,送给龚红勇现金60万元。屈东森离开后,龚红勇发现屈所送的巨额现金,便打电话让他拿走,屈推辞称改天再拿。龚红勇没想到,这时,他已被一个盗窃团伙盯上了。这个由王胜利等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专门选择在节假日,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进行盗窃。2011年10月28日夜晚,龚红勇所收的60万元被王胜利等人从龚的住室盗走。2011年10月31日,平舆县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而判决书显示,龚红勇对公安机关陈述,自己仅被盗了几条烟和1万多元。
除龚红勇外,其他几位涉案领导也托关系更改盗窃团伙的供述。比如正阳县原县委书记赵兴华住所内的100多万元现金被盗,而王胜利等犯罪嫌疑人的笔录上,赵兴华被盗窃的金额只有6040元。西平县原县委书记张金泉,听说盗贼供出盗窃金额后,两次来到正阳县,最终将被盗金额由90万元改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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