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盗窃案,奔赴千里到河南足疗店盗窃的江西两被告人获刑。
家住江西瑞金农村的熊甲(化名)和熊乙(化名)是堂兄弟,均没有正式职业,此前分别因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获刑。2016年8月,因为发现很多客人做完足疗后会顺便在足疗店休息,便于行窃,熊甲萌生了前往足疗店盗窃的想法,遂约上熊乙前往河南。
几天后两人到达许昌,熊乙到一足疗店做完足疗后偷溜进隔壁房间,趁着客人熟睡之际,将客人的LV手包偷走,包内有手机两部、手表一块、现金5300元。熊甲采用同样手段在另一个足疗店盗窃了三部手机。得手后,两人逃离许昌。返回途中,熊甲到漯河下车,在漯河一足疗店又盗窃皮包一个,包内有现金1.3万元。
被害人报案后,公安干警通过查询足疗店摄像头画面,很快将已逃到深圳的两人捉拿归案。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判决被告人熊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熊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芦 萍 王 强)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