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露盈盈,寒意潇潇,清明将至,暮春之余。4月9日晚七点钟左右,遂平县法院王执行员刚拿起筷子准备吃晚饭,此时,手机铃声响起。通话中得知申请人已在驻马店市某饭店盯上了寻找数月的被执行人赵某某,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执行。王执行员立即放下手中的碗筷,一遍打电话汇报一遍组织人员迅速出击。晚八时十分左右将失踪数月的被执行人赵某某连人带车一起带到了遂平县法院执行局。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分两次付十万元,剩余部分于今年五一前履行完毕,并由两人提供担保。至此,寻找数月未果的案件得以执行和解。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4年4月被告赵某某以自己的工厂没有资金周转为由,从马某某处借得现金五万元,并约定利息,于2015年7月又向马某某处借得现金十万元。后马某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催要未果,便诉讼至遂平县法院。经过遂平县法院调解,被告遂平县某厂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马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十五万元及利息一万两千元。被告赵某某对上述债务负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某迟迟不履行。无奈之下,马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承办人多次传询,始终不见赵某某的影踪,也查控不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在承办干警陷入困境之时,申请人马某某提供了这一重要的线索。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打了收条,手拿现金的马某某很是激动,握着承办人王执行员的手说:“真是感谢,万分的感谢啊,不是你们执行有力,我这钱都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感谢你们,感谢法院”。
是啊,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法院不变的宗旨和追求的目标。群众发出强有力的“声音”鞭策着激励着我们永远走在执行路上。我们法院人将继续奋力拼搏,努力办好案、办成案、办人民满意案。(王流江 黄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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