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四点半,申请执行人给确山法院执行法官李磊打来电话,说发现了常年在外不归的被执行人周某某,事不宜迟,确山法院随即出动警车两辆、执行干警7人,将被执行人周某某依法强制带回。
周某某被带回后,经询问得知,周某某名下有乡镇门面房8套,却迟迟不肯给付拖欠的四位农民工的工资80000余元。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们耐心的给被执行人周某某讲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和严重性,特别是他这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无奈,我们的执行干警遂带领被执行人前往拘留所。在体检的时候,被执行人周某某慌了神,开始给家人打电话送钱。
体检完到达拘留所已是晚上八点左右,此时被执行人的家人打来电话,说钱已经送到确山法院,我们随即驱车返回单位。但回到单位后,被执行人周某某的家人只字不提拿钱的事,和执行干警打起了“太极拳”,想让申请人让一半,但是农民工挣的是血汗钱,不同意部分放弃,协商无果后,我们执行干警再次驱车返回拘留所,对被执行人周某某依法拘留十五日。之后我们将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卷宗材料,以拒执罪打击周某某,使周某某这种“老赖”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踏出拘留所大门已是晚上将近10点,夏天的风干燥而又闷热,迎着月光,我们行走在回家的路上。向执行难说不,我们在路上。
确山县人民法院:魏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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