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钱已经转到执行账户,请查收!”,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被执行人施某发来的这样一条信息,先前一直不愿意配合执行工作的施某主动缴纳了执行款。
2015年10月,施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约定张某将自己一处房屋租给施某作为经营红木家具的场所,施某每年向张某支付租金3万元,但在2016年,施某自行从该房屋搬出,当年的租金也仅付了一半。后经过审理,光山法院依法判决施某向张某支付剩余的15000元租金。判决作出之后,施某未提出异议,也未主动履行,经张某申请,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面对执行干警,施某屡次推诿,丝毫不谈还款的具体事宜,甚至玩起了失踪,然而让施某没有料到的是,执行干警一开始和其接触的时候,就通过网络查控查询了其存款信息,并冻结了一张银行卡。执行干警告知施某如不及时还款将依法将该款划走,施某却不以为意,天真的认为执行干警在吓唬自己。
近日,施某想取钱再进点家具卖,哪知道银行卡早就被法院冻结,这个时候施某才开始慌了起来,急忙打电话给执行干警询问解决办法,执行干警告诉施某除非主动还钱,不然将依法强制划拨,而且还要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在公开场所予以曝光。挂掉电话,施某甚是懊恼,不仅没有“赖掉”这15000元的执行款,银行卡还被冻结了,更重要的一旦纳入黑名单将要被持续曝光,不仅面子没了,生意也会黄,于是,施某赶紧缴纳了执行款。
自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启用,光山法院执行干警只需要轻点鼠标,就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各金融机构的账户情况,迅速,及时,便捷,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维护了司法权威。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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