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法院执结一起魏某申请执行吴某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吴某跟魏某离婚多年,但至今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查控被执行人魏某的银行账户,发现其账户有财产。对其有财产的账户迅速进行冻结,在冻结审批过程中,承办人又一次联系了被执行人魏某,魏某则希望见到儿子,想亲手把钱给吴某。
承办人随即联系了申请人吴某,转达了魏某的希望,并表示如果不同意,也不勉强,法院已经冻结了魏某的银行账户,但希望还是问问儿子的意愿。
经过沟通,吴某终同意魏某的请求,带着儿子在法院执行局接待室与魏某相见,魏某当场给出迟来的抚养费2万余元,双方沟通后魏某表示不再拖欠儿子的抚养费,主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儿子与吴某道歉。
遂平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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