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卖卖合同纠纷案,拿到全部货款的贾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这些都是辛苦钱,终于要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我会让我的孩子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申请人贾某经营一家粮保器材公司,某粮油公司一直在此购买粮保器材,到期结算时,粮油公司共欠贾某货款19000元,后经追要,粮油公司于2014年还款5000元,下欠14000元贾某多次向粮油公司催要,都被以没钱为借口,至今未还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某粮油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所欠贾某货款14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粮油公司仍迟迟不予履行,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粮油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粮油公司负责人孙某,孙某均以暂时没钱为由不予理会。执行法官到粮油公司找到孙某,告知他如再不履行就依法将粮油公司及其个人纳入失信黑名单,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还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一旦上了失信黑名单将对其公司和个人造成重大的损害。孙某听了执行法官的一席话,当即表示,愿意偿还贾某剩余货款。
第二天,执行法官通知贾某到法院领取货款。至此,贾某申请执行某粮油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执行法官提醒被执行人:上了失信危害大,莫存侥幸心理躲避债款。
遂平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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