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一男子将与妻子微信聊天的男人殴打致轻伤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8-10-25 8:47:50  点击数:3002
【字体: 字体颜色

发现妻子与其他男人微信聊天,便怀疑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把对方打成轻伤,最后落了个触犯刑律,坐牢赔钱的下场。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案件,最终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8年4月9日晚,被告人王某发现妻子刘某与被害人李某微信聊天,后被告人王某使用妻子的微信并冒用妻子的身份与李某聊天,将李某诱骗至县城某小区,二人见面后,被告人王某持棍子朝李某的头部等部位击打,致被害人李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妻子刘某与被害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赔偿被害人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王某系初犯、偶犯,且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遂平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遂平法院:拖欠货款成“老赖” 执行法官巧结案
  • 下一篇: 自家菜地种植罂粟苗 触犯刑法被判刑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