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不断完善的执行信息化查询系统,执行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12月19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的财付通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到法院缴纳案款。
五年前,张某给陈某的工地拉砖,双方约定好了每车砖的价钱,工程结束后,陈某共欠张某砖款2万多元,后经张某多次追要,陈某支付给张某一万五千元砖钱,下欠8千多元至今未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某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不予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陈某置之不理,通过网络查询发现陈某的财付通账户上有存款,遂将其帐户冻结。第二天,陈某打来电话说自己无法正常使用财付通账户,通过咨询说其帐户被法院冻结了。承办人遂将案件执行情况详细告知陈某,陈某闻听后悔不已,挂了电话便主动来到法院缴纳案款。
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强制举措,执行工作非常讲求效率,执行效率的提高,积极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赢得了良好的法律氛围和社会效果。
遂平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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