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渑池公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体残疾也要守法!近日,渑池一老年残疾人张某因为对三个月前的一笔取款存有异议,仗着自己身有残疾,多次到银行进行吵闹,并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渑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将其行政拘留7日。
三个月前,残疾老人张某在渑池县城某银行取走一笔存款,最近,他却以没有取钱、存折上的钱却不见了为由,多次到银行吵闹,对当时在场的业务员进行辱骂。2月20日,张某再次因为此事对银行业务员进行殴打。事后,银行工作人员报了警,城关派出所出警后,围绕张某身份及行动轨迹进行侦查,经过两日蹲守,终于将其控制到案。
经过民警调查发现,因为时间已经长达三个月,银行监控已经被覆盖,无法调取,但是取款回执单有张某签名。经过民警出示相关证据,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2月22日,城关派出所对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张某依法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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