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虞城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查竟然还是一名网上逃犯。
10月20日23时26分许,曹某煜(男,1992年出生,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曹庄村人)饮酒后驾驶一辆苏D80S99号黄色保时捷轿车,行驶至虞城县城区庐山路与伊尹路交*口北20米处,被在此执勤的虞城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查获。被查后,曹某煜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百般抵赖,纠缠了20多分钟后,被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带到医院验血。经检测,曹某煜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10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例行人口信息检索中,民警意外发现曹某煜原来还是一名网上追逃人员。2016年1月至2月期间,曹某煜诱骗陈某凡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大额借条,与被害人陈谋凡签订金额为16万元的借款合同,实际仅支付7.4万元,并诱骗被害人签订车辆转押协议。后以被害人“逾期偿还”为由,开走被害人奥迪05轿车。后要求被害人支付“本金”、“违约金”共20余万元。被害人父亲陈某华被迫向曹某煜支付21万元。2019年9月5日,曹某煜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丹阳市公安局网上追逃。
曹某煜现被依法刑拘,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曹某煜的将是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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