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施工材料费19100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当天张某清偿郭某一万元,剩余的欠款限期内履行完毕。然而张某在偿还郭某一万元后,迟迟未按期支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郭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耐心劝说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每次都找各种理由敷衍了事,甚至玩起了“失踪”,拒绝露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此时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张某新购入两台施工设备的线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迅速对设备进行了扣押,并通知张某翌日到法院接受谈话,这时的张某见执行干警动真格了,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一改之前的态度,忙向执行干警求饶,并在当天一次性将剩余欠款清偿完毕。
至此,该案予以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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