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成功处理一起婚约财产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引导下,被告当庭退还原告彩礼钱,案件圆满解决。 孙某和朱某于2020年自由恋爱,2021年2月17日双方举行订婚宴,朱某提出要彩礼31000元,孙某拿现金给付朱某31000元。2021年7月份,朱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孙某提出分手,孙某追要彩礼,朱某及其父亲答应归还,但一拖再拖至今未给。索要无果后,孙某一纸诉状将朱某及其父亲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富山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在明晰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随即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始调解工作,劝导双方当事人控制情绪、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在得知双方感情已没有调和余地时,承办法官便进一步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彩礼款项的处理意见,发现双方在这方面的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见原被告态度坚决,张富山法官在作出判决后,详细向二被告分析利弊,积极引导被告主动履行判决,后被告当庭拿出现金2300元、微信转账28987元,至此,原告孙某31000元彩礼钱归还到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正是一件件不起眼的“小案”,构成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用心用情办好手中的每一个案件,用个案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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