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暑气正浓。为进一步巩固“护民生,优环境”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成果,有效震慑失信拒执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5日,泌阳法院继续开展“百日质效提升”集中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持续展开“猛烈攻势”。
典型案例 李某某和赵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双方分开之后,赵某某以自己资金短缺为由,未向李某某支付拖欠款项,李某某为此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某支付4000元。后赵某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赵某某,赵某某却拒不履行,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将其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对象。在将李某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便向其解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和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赵某某态度好转,积极支付执行款,该案顺利了结。
执行结果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截至目前已执结案件7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余元。
自活动开展以来,泌阳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奋战在执行一线,并将清理涉民生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牢,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严厉打击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 下一步,泌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促进执行结案的良性循环,努力将“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泌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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