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主持公道,帮我们要回血汗钱!”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和他的几名工友,一起将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我院执行干警谭道功的手中,感谢执行干警的公正执法,点赞泌阳法院的执行工作。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李某带领9名农民工到闵某和步某工地干活。工程完毕后,闵某和步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共欠工钱169000元,于2022年4月22日结清。到期后,闵某和步某仅偿还了部分工钱,余下拖欠至今也未予支付,李某遂诉至泌阳法院。 泌阳法院经审理判决闵某、步某向李某支付工钱51360元。但判决文书生效后,闵某、步某却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泌阳法院执行局干警谭道功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闵某和步某辩称其承揽的工程项目有工程尾款还没有结算,且已申请县劳动监察大队介入,等全部工程结算尾款后即可兑付工人工钱。申请人对上述情况表示认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此后,某公司将涉及该工程尾款全部汇入劳动监察大队监管账户,但因闵某、步某提交工人工资清单与事实不符等原因导致该款项在查清全部事实之前尚无法兑付。在与县劳动监察反复沟通,充分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谭道功认为虽然因两人提供材料导致工程尾款账目混乱,但李某等9名农民工工资账目清晰,判决已经生效,应当优先保障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遂再次与闵某、步某进行沟通,从农民工的生活艰辛、失信的后果与危害等多角度讲情理、说法律,督促其恪守诚信,尽力筹款履行还款义务。通过多次协商,不断释法明理,最终闵某、步某同意将拖欠李某等9名农民工的工资结算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为表示感谢,9名农民工商量后一致决定用锦旗略表谢意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干警的由衷感谢;词语无华,却承载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泌阳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深化“百日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泌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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