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罗山法院:多方联动齐发力 一次调解撬动三案化解
 更新时间:2024-5-13 11:06:23  点击数:2315
【字体: 字体颜色
    物权纠纷诉至法庭,多方合力联动化解。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楠杆法庭在处理三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过程中,联动当地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方力量成功化解案件矛盾,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修复濒临破碎的邻里关系,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田某某与被告田某均系罗山县某镇村民,双方既是多年邻居也是同姓自家。田某某称多年前与被告父亲曾口头约定,在原告外出务工期间,原告的油草田由被告父亲养鱼使用,被告父亲每年给原告一些鱼或原告清明回家祭祖时由其招待管顿饭。
    后被告父亲去世,原告近几年也回到老家务农。期间原、被告因琐事发生矛盾,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油草田、移走塘埂所栽的树、恢复道路原状,并要求被告将其母亲的坟墓从自己林地迁出,原告在向村、镇反映无果后,遂以三个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经过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与被告田某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被告田某称油草田是他的,田埂也是自己修塘清淤填起来的,与原告无关。自己母亲的坟埋葬时原告已经口头同意,现母亲已入土为安,不愿意再挪动。被告态度强硬,原告亦寸步不让,要求尽快立案,诉前调解顿时陷入僵局。
     分管法庭领导许朝地在知晓该三个案件已列入排期开庭后高度重视,他立即同楠杆法庭庭长陈玲莉一道,邀请当地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调解员及村支书先行勘察现场,以初步评判是否有调解基础。
在涉案现场,原、被告指认并充分阐述各自意见,之后各方人员一起就近到被告家中沟通协商调解方案。沟通期间,原、被告仍有较大异议。法院工作人员会同当地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等多部门及基层组织,从不同角度为原、被告分析利弊,并从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释法析理,告诉原、被告双方本属自家,矛盾易解不宜结,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

    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合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两个案件的调解协议。原告对剩余一案也申请了撤诉。
    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近年来,罗山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哨站”作用,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坚守服务民生之本、基层治理之责,主动对接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也从根源上防止信访案件发生,既打开“法结”,也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一案多赢。(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下一篇: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婚约彩礼起纠纷 判后释法促履行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